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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頭直條火焰切割機安全使用規(guī)則及焊(割)的安全操作規(guī)程

發(fā)布日期:2012-09-09 03:01:07

1.一般規(guī)定
    (1)嚴格遵守《焊工一般安全規(guī)程》和有關壓力調(diào)節(jié)器、橡膠軟管、氧氣瓶、溶解乙炔氣瓶的安全使用規(guī)則及焊(割)的安全操作規(guī)程。
    (2)工作前或較長時間停工后工作時,必須檢查多頭直條火焰切割機所有設備。氧氣瓶、溶解乙炔氣瓶,壓力調(diào)節(jié)器及橡膠軟管的接頭、閥門及緊固件應牢固,不準有松動、破損和漏氣現(xiàn)象。氧氣瓶及其附件,橡膠軟管、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及油垢。
    (3)檢查設備、附件及管路是否漏氣時,只準用肥皂水試驗。試驗時,周圍不準有明火。嚴禁用火試驗漏氣。
    (4)氧氣瓶、溶解乙炔氣瓶與明火間的距離應在l0m以上。如條件限制,也不準低于5m,并應采取隔離措施。
    (5)禁止用易產(chǎn)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或乙炔氣閥門。
    (6)設備管道凍結(jié)時,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。氧氣閥、溶解乙炔氣閥或管道要用40℃以下的溫水溶化;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,或用23~30%氧化鈉熱水溶液解凍、保溫。
    (7)焊接場地應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。露天作業(yè)應防止陽光直射在氧氣瓶、溶解乙炔氣瓶上。
    (8)工作完畢或離開工作現(xiàn)場,要擰上氣瓶的安全帽,清理現(xiàn)場,把氣瓶放在指定地點。
    (9)壓力容器及壓力表、安全閥,應按規(guī)定定期送交校驗和試驗。經(jīng)常檢查壓力器件及安全附件狀況。
2.橡膠軟管
   (1)橡膠軟管須經(jīng)壓力試驗,氧氣軟管試驗壓力為20個大氣壓,乙炔軟管試驗壓力為5個大氣壓。未經(jīng)壓力試驗的代用品及變質(zhì)、老化、脆裂、漏氣的膠管及沾上油脂的軟管不準使用。
    (2)軟管長度一般為L0~20m。不準用過短或過長的軟管。接頭處必須用專用卡子或退火的金屬絲卡緊扎牢。
    (3)氧氣軟管為紅色,乙炔軟管為黑色(綠色),與焊炬連接時不可錯亂。
    (4)乙炔軟管使用中發(fā)生脫落、破裂、著火時,應先將數(shù)控火焰切割機焊炬或割炬的火焰熄滅,然后停止供氣;氧氣軟管著火時,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,停止供氣。不準用彎折的辦法來消除氧氣軟管著火。乙炔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膠管的辦法來將火熄滅。
    (5)禁止把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,或把重的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,也不準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,使用時應防止割破。軟管經(jīng)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。
3.氧氣瓶
    (1)每個氣瓶必須設兩個防振橡膠圈。氧氣瓶應在與其它易燃氣瓶、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品分開保存,也不準同車運輸。運送時需罩上安全帽,要用專用膠輪小車,放置牢固,輕裝輕卸,防止震動,嚴禁采用拋、滾、滑的方法及用行車或吊車運氧氣瓶。禁止人工肩扛手抬搬運。
    (2)氧氣瓶附件有毛病或缺損,閥門螺桿滑絲時應停止使用。氧氣瓶應直立著安放在固定支架上,以免跌倒發(fā)生事故。
    (3)禁止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。
    (4)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允許全部用完,應留有l(wèi)kg/c㎡以上的剩余壓力,并將閥門擰緊,寫上“空瓶”標記。
    (5)開啟氧氣閥門時,要用專用工具,動作要緩慢,不要面對減壓表,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活正常。
    (6)氧氣瓶和乙炔瓶并用時,兩個壓力表(減壓器)不能相對,以防萬一其中一只表彈出時擊壞另一只表。
    (7)氣、電焊混合作業(yè)的場地,要防止氧氣瓶帶電,如地面鐵板,要墊木板或膠墊加以絕緣。
4.溶解乙炔氣瓶
   (1)乙炔氣瓶在使用、運輸和存儲時,環(huán)境溫度—般不得超過40℃。
    (2)乙炔氣瓶的漆色必須經(jīng)常保持完好,不得涂改。
    (3)使用乙炔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規(guī)定:
      ①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,夏季要防止曝曬,禁止敲擊、碰撞;
      ②吊裝、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震的運輸車,嚴禁用電磁超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。
      ③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線的場所,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;
      ④工作地點不固定且轉(zhuǎn)動較頻繁時,應裝在專用小車上。同時使用乙炔氣瓶和氧氣瓶時,應避免放在一起。
      ⑤使用時要注意固定,防止傾倒,嚴禁臥放使用。
      ⑥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,回火防止器。開啟時,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(cè)后方,動作要輕緩。
      ⑦能用壓力不得超過1.5kgf/c㎡,輸氣流速不應超過1.5~2.0m3/時•瓶.
      ⑧嚴禁銅、銀、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;必須使用銅合金器具時,合金含鋼量應低于70%。
      ⑨瓶內(nèi)氣體嚴禁用盡,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(guī)定的剩余壓力: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環(huán)境溫度℃L00-1515-2525-40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剩余壓力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kgf/c㎡0.5123
   (4) 熔解乙炔氣瓶應輕裝輕卸,嚴禁拋、滑,滾、碰、車、船裝運時,應妥善固定。汽車裝運時,橫向排放,頭部應朝向一方且不得超過車廂高度或直立排放,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。夏季運輸要有遮陽設施,防止曝曬,炎熱地應避免白天運輸。車上禁止煙火,并應各有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(嚴禁使用四氧化碳滅火器)。嚴禁與氧氣艇、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。
    (5)在使用乙炔氣瓶的現(xiàn)場,儲存量不得超過5瓶。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的,應在現(xiàn)場或車間內(nèi)用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墻隔或單獨的儲存間,并有一面靠墻。超過20瓶,應設置乙炔氣瓶庫。
5.數(shù)控氧割機減壓器
   (1) 減壓器與氣瓶連結(jié)之前,應檢查減壓器上有無油脂。以及外螺帽襯是否正常。
   (2)安裝減壓器時,先要把氣瓶上的開關稍稍擰開一點,借氣瓶的氣沖擊附在開關上的塵土和水份。
   (3)裝上以后,要用扳手把絲扣擰緊,至少要擰5扣以上,否則瓶內(nèi)高壓氣體會把減壓器吹掉。
   (4)減壓器裝好后,開啟氧氣瓶和減壓器的閥門時,動作要緩慢。當壓力調(diào)到所需的壓力后,才允許將氣體送到焊槍。
   (5)減壓器不得任意拆卸,并要定期校驗。當壓力表不正常,無鉛封或安全閥門不可靠時,禁止使用。
   (6)各種氣體的減壓器不能互換使用。
   (7)工作結(jié)束后,應從氣瓶上取下減壓器,加以妥善保管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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